物品名称 | 图片 | 采购量 | 厂牌型号/规格属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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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托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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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件 | 每月采购 1、技术要求 1.1 材料 1.1.1 木板(松木、枞木、落叶松木、杨木)。所用木材的质量应不小于三级(建筑用),应无直径大于1/3板宽的节疤(瘤状块),应无腐烂、裂缝、动植物形成的孔洞、凹陷的节疤以及任何其它影响其自然抗力(机械特性)的缺陷。 1.1.2 硬木块(榉木、栗木、橡木、圣栎木、栗色橡木、榆木及柏木或其它满足使用要求的木料)。 1. 1. 3 木板或硬木块不得有树皮存在。 1.2 尺寸 (必检) 外形尺寸:1100×805×145mm 木板厚度20±3mm 木板宽度80±5mm 硬木块尺寸(最小尺寸):120(长)×80(宽)×80(高) 1.3 表面状况 1.3.1 木托盘表面应干净整洁,无油污、发黑、发霉、泥土等。 1.3.2 托盘应加工规范,上、下平面与侧面应保持垂直。 1.3.3 托盘宽度为805 mm的两个侧面应平整,在两侧面左硬木块上印刷恒星标记。 1.3.4 托盘的上、下平面不得有影响使用的翘起现象。 1.3.5 对每一个木块,顶部及底部表面必须水平。木块结合处各处至少3个螺纹钉,其他至少2个螺纹钉,钉长:60mmm。钉头不得突出于木板的表面。 1. 3. 6 木板或木块不能有可见的钉入后导致的开裂现象。 1.4 木托盘最小载荷 当托盘的下平面被叉车在中间位置抬起时,最小负载4000Kg。 1.5 木托盘重量 交货的木托盘应干燥,平均重量应≥14 Kg,含水率≤16% 注:木托盘到厂停放一周后称重(停放环境相对湿度≤60%) 2、木托盘运输、储存 在运输、储存过程中要注意不允许用力碰撞、挤压,防止木板破裂。 3、检验规则 3.1 检验外观质量及1.2中尺寸及1.3表面状况。 3.2 抽检比例:10%,若少于100个,抽检10个。 3. 3 抽检方法:未卸车前查看所有托盘,挑出不合格的做标记,若超过10%不合格,按批次不合格退货;否则,卸车后继续按比例抽检,合格率低于80%退货。 请报含税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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