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物品名称 | 计划采购量 | 年采购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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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条件 | 1份 | - |
| 基本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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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位规模。依托单位在行业和领域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企业单位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研发经费不低于100万元,不低于主营业务收入的3%;高校、科研院近三年所研发经费总额不低于500万元。
(2)科研条件。依托单位具有良好的研发基础条件,具有开展工程研发、设计、试验的综合能力,具有必要的试验、检测、分析场地和工艺设备(不含生产设备),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
(3)科研成果。依托单位开展该领域关键共性技术研究,产出转化水平高,拥有专利、软件著作权、标准等自主知识产权5项以上。其中,高校和科研院所还要求,近三年来承担该领域的省级以上科研项目,通过与省内企业产学研合作,完成了不少于3项标志性科研成果。
(4)人才团队。依托单位要有高水平的技术带头人和工程技术队伍,专职科研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中级(含)职务的人员不得少于科研人员总数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