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品名称 | 图片 | 采购量 | 厂牌型号/规格属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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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资料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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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 | 1、收货相关信息: 到货地址:成都市青白江区青华东路173号 收货人:陈艳敏 收货日期:2015年2月13日 收货条件:a.产品达不到国标要求,买方将退货处理,所有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b.此批货物要求送达成都青白江区青华东路173号 2、报价要求: 请商家在限价范围内进行合理报价。 供应商可多次报价/调整报价,以 报价为准。报价为交货价,填写的报价单价应为包含运杂费、装卸车费、税费(开具税率为17%的 税专用发票)等计算后的结算单价,结算采用一票制。 3. 供应要求: 货到现场后在使用过程若发现质量问题直接做退货处理并由商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4. 结算要求: 货到卖方验收合格后由支付宝付款,不接受预付款等任何形式的结算方式。 开票信息:货款结算单位:中铁八局集团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兴桥机械分公司税号:510113681835467 行:工行成都大弯中路支行 帐号:4402 9350 0908 4500 652 银行行号:1026 5109 3502 随货同行,交货时同步将 交予 收货人。 |
附件 | 办公用品.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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